化妆品换(发)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分为一般液态类、膏霜乳液类、粉类、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、蜡基类和其它类,这6个申证单元,其作用仅限于换(发)生产许可证。根据产品特性,将前四个申证单元,分为若干申证小类。
一、 一般液态类: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,分为4小类。
(1) 护发清洁类;
(2) 护肤水类;
(3) 染烫发类;
(4) 啫喱类。
二、 膏霜乳液类:需经乳化的膏、霜、脂、乳液类化妆品,分为2小类。
(1) 护肤清洁类;
(2) 发用类。
三、 粉类:散粉、块状粉类化妆品,分为2小类。
(1) 散粉;
(2) 块状粉。
四、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: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类化妆品和含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化妆品,分为2小类。
(1) 气雾剂类;
(2) 有机溶剂类;
五、蜡基类:以蜡为主基料的化妆品。
六、 其他类:不能归属于以上五类的产品。
表1 产品单元及产品举例
申 证 单 元 |
产品类型 |
产品举例 |
一般液态单元 |
护发清洁类 |
洗发液、洗发膏、发露、发油(不含推进剂)、摩丝(不含推进剂)、梳理剂、洗面奶、液体面膜等 |
护肤水类 |
护肤水、紧肤水、化妆水、收敛水、卸妆水、眼部清洁液、按摩液、护唇液、生发液、护肤精油、无纺布面膜等 |
染烫发类 |
染发剂、烫发剂等 |
啫喱类 |
啫喱水、啫喱膏、美目胶等 |
膏霜乳液单元 |
护肤清洁类 |
膏、霜、蜜、香脂、奶液、洗面奶、无纺布面膜等 |
发用类 |
发乳、焗油膏、染发膏、护发素等 |
粉单元 |
散粉类 |
香粉、爽身粉、痱子粉、定妆粉、面膜(粉)、浴盐、洗发粉、染发粉等 |
块状粉类 |
胭脂、眼影、粉饼等 |
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|
气雾剂类 |
摩丝、发胶、彩喷等 |
有机溶剂类 |
香水、花露水、指甲油等 |
蜡基单元 |
— |
唇膏、眉笔、唇线笔、发蜡、睫毛膏、唇彩、液体唇膏等 |
其它单元 |
— |
本次不列入 |